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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对方不到场可以判决吗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2-02-27 浏览量:0

起诉离婚是我国离婚的两种方式之一,在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在符合婚姻法的规定时,就可以通过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离婚。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会通知双方出席审理,那么起诉离婚对方不到场可以判决吗?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

  一、起诉离婚可以不到场吗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离婚案件以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庭陈述自己的意见为原则,在当事人能够表达自己意思的情况下,出庭应诉是离婚案件当事人的义务,不能仅由诉讼代理人进行代理。同时,现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也规定,原告在经传票传唤后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结合这两条法律规定来看,原告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签收法院的开庭传票后,如果确实有无法到庭的客观事由,应该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理由成立的即可依法延期处理。没有特殊情况或者有特殊情况而事先又未提出书面意见,那么可以按撤诉处理。


  二、在我国起诉离婚找不到对方最少多久能离婚

  根据法律规定,找不到人也可以离婚。此时,有两种情况要区别对待。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不足两年,离婚的程序不一样。

  (一)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

  这种情况下,有两种方法可以选择:

  1、向法院申请对方死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以上),人民法院依法宣告:被申请人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

  2、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对于这种离婚诉讼,法院的具体做法一般有五步:

  (1)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法院立案。

  (2)法院按一方当事人提供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若被退回或是无人签收,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

  (3)由起诉方当事人或法院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杳无音信的补充证据,进一步认定:法律文书无法直接送达对方。

  (4)原告交纳一定数额的送达费后,在法院的公告栏和相关媒体上刊登公告,进行公告送达。在公告中,告之对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不及时参与诉讼的法律后果。

  公告期限为:国内案件60日,涉外案件6个月。

  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进行缺席开庭和判决。

  (二)夫妻一方下落不明不足两年

  出现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因夫妻一方出走,不与家庭联系,不承担家庭义务,故意违反婚姻义务,而导致夫妻情感确已破裂。这个时候,当事人可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原因”,向被告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三、起诉离婚调解一方不到要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调解。离婚案件中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或下落不明经公告未到庭的,则无法适用调解程序。人民法院判决准许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婚姻法关于调解作为判决离婚前置程序的规定并未排除人民法院受理后经审查,如果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下落不明时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包括当庭和定期两种情形。但是,离婚诉讼是涉及双方当事人身份关系的纠纷,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庭应诉,对于人民法院正确审查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会增加一定的难度,所以人民法院以缺席判决的方式准予当事人离婚一定会很慎重。

  总而言之,我国法律体系齐全且完善,在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无理由拒不出庭的,都有相应法律程序进行应对,而且也不是不出庭就判不了离婚的。以上是小编整理的起诉离婚对方不到场可以判决吗的相关内容,若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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