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凤律师

冯凤

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擅长:公司企业,继承,劳动纠纷,婚姻家庭,涉外纠纷

解读《旅游法》 关注切身利益

来源:冯凤律师
发布时间:2013-10-17
人浏览

          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法律规定,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法律还提出,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不得通过增加另行收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涨价;另行收费项目已收回投资成本的,应当相应降低价格或者取消收费。公益性的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除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珍贵文物收藏单位外,应当逐步免费开放。

以上内容由冯凤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冯凤律师咨询。
冯凤律师
冯凤律师
帮助过 1759人好评:6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246号信德商务大厦35楼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冯凤
  • 执业律所: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401*********094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246号信德商务大厦35楼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