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永辉律师

霍永辉

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擅长:

合同无效

来源:霍永辉律师
发布时间:201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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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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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永辉律师
霍永辉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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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津滨腾越大厦南塔711-712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霍永辉
  • 执业律所: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606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津滨腾越大厦南塔71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