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永辉律师

霍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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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地址电话-2013

来源:霍永辉律师
发布时间:201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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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95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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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永辉律师
霍永辉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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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津滨腾越大厦南塔711-712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霍永辉
  • 执业律所: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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