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超律师

邹超

律师
服务地区:河南-郑州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

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工作可以调整工作岗位

来源:邹超律师
发布时间:2016-07-29
人浏览

              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工作可以调整工作岗位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这里仅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女职工怀孕为由,降低女职工工资,但是并不禁止在其他情形下降低女职工的工资。 

以上内容由邹超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邹超律师咨询。
邹超律师
邹超律师
帮助过 302人好评:2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与农业路交叉口路西向北200米商务先帅之星四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邹超
  • 执业律所: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101*********292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河南-郑州
  •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与农业路交叉口路西向北200米商务先帅之星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