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医药费有哪些律师提示
来源:李广灿律师
发布时间:2013-08-27
人浏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以上内容由李广灿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李广灿律师咨询。
李广灿律师
帮助过 11人好评:0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21楼211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