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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肇事者刑事按什么来量刑

来源:赵哲律师
发布时间:202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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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时候,是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于车祸的认定,它是需要参考当地环境的影响以及当事人的态度,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车祸肇事者刑事按什么来量刑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车祸肇事者刑事按什么来量刑

  交通事故刑事处罚标准:对于造成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驾驶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113条规定: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到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况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情节特别恶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通知规定,是指造成2人以上死亡,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在6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

  对于被迫究弄事责任的肇事车驾驶员,应当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此上,构成交通肇事罪,使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肇事者,还应根据应负的交通事故责任,赔偿财产损失。


  二、交通事故行政处罚的标准

  交通事故处罚包括2个方面:交通事故行政处罚和交通事故刑事处罚。

  交通事故行政处罚标准:对于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当事人,对其违章行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的给予处罚。

  具体的处罚标准如下:

  (一)、当事人负有下列责任之一的,处10天以上、15天以下拘留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同时处吊销驾驶证。

  1、造成特大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的。

  2、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

  (二)、当事人负有下列责任之一的,处10天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驾驶证。

  1、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的。

  2、造成一般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

  (三)、当事人负有下列责任之一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驾驶证。

  1、造成一般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下的。

  2、造成轻微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

  (四)、肇事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逃逸。

  2、破坏或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3、隐瞒交通事故真相。

  4、嫁祸于人。

  5、其他恶劣行为。

  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裁决书后15天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天内,应当做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交通事故刑事案件精神损害赔偿什么时候不予受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亦规定,“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以及我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4、新刑诉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告人因人身权利收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表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车祸肇事者刑事按什么来量刑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的交通事故,在进行一些刑事案件判决的时候,它是可以根据受害者以及当事人的协商来进行参考,发生严重影响肯定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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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赵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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