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友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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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般孩子判给谁

来源:杨友元律师
发布时间:202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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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如果在有孩子的情况下想要离婚的话,是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也进行商议的,不同情况的家庭,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的时候的考量也是不一样的,那么离婚一般孩子判给谁?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离婚一般孩子判给谁

  在哺乳期的孩子一般是判给女方,但是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可以随父方生活。有证据证明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孩子随父方生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二、争抚养权需要什么证据

  1、提交孩子年龄方面的证据,如出生证明、户籍证明。如果户籍证明和出生证明不一致的话,以户籍证明为准。

  2、提交抚养人身体状况方面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

  3、提交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证据。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则在子女的抚养问题上要优先考虑。

  4、提交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证据。

  5、提交一方有无其他子女的证据。如果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则无子女的一方应该有权优先抚养子女。

  6、提交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证据。

  7、提交各自抚养子女有利或不利条件的证据。给孩子购买各种营养品、学习用品以及其他花费的凭证要注意保存,发生抚养纠纷以及赡养纠纷后一种非常有力的证据。

  三、协议离婚后怎么变更孩子抚养权

  1、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就是说父母之间可以私下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

  (2)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一方起诉要求变更。

  2、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因为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离婚一般孩子判给谁”全部内容。一般在哺乳期的孩子一般是判给女方,但是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可以随父方生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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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杨友元
  • 执业律所:北京盈科(荆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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