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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定继承人分配比例

来源:杨友元律师
发布时间:202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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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的分配比例一般都是均等的。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发生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更多关于中国法定继承人分配比例的相关知识,接下来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中国法定继承人分配比例

  法定继承人的分配比例一般都是均等的。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发生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在处于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中,各继承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平等的遗产继承权,除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继承人另有约定外,一般应均等继承遗产,不存在多分或少分的情形。


  二、法定继承的法律特点

  第一,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法定继承虽是常见的主要的继承方式,但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因而,从效力上说,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补充。

  第二,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各国法律虽都承认遗嘱继承的优先效力,但也无不对遗嘱继承予以一定的限制。例如,许多国家的法律都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特留份。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尽管遗嘱继承限制了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但同时法定继承也是对遗嘱继承的一定限制。

  第三,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是法律基于继承人于被继承人间的亲属关系规定的,而不是由被继承人指定的。从这点上说,法定继承具有以身份关系为基础的特点。

  第四,法定继承中法律关于继承人、继承的顺序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的规定是强行性的,任何人不得改变。

  第五,法定继承具有法定性,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遗嘱并存。

  三、法定继承遗产分配

  法定继承人对遗产的分配份额,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1、原则上,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允许“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

  2、特殊情形特殊处理:①基于对弱者一贯同情和照顾的立场,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多分;②作为激励机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法定继承人,“可以”多分;③作为事后惩罚,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法定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法定继承人以外的遗产取得人。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当事人也可以通过遗嘱方式改变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比例。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中国法定继承人分配比例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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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友元律师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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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杨友元
  • 执业律所:北京盈科(荆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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