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
来源:吴意诚律师
发布时间:201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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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风险】
2、补签合同
已经用工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要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一栏倒签至该员工入职之日或者合同到期需要续签之日,并且合同期限的起始日期要从员工实际用工之日起约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就要在第二个月开始,向员工支付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且根据广东省地方的司法实践,就算是不签合同的过错在员工,单位也要承担上述责任。
为减少法律风险,单位必须在员工入职之日起就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深圳劳动法律师为您分享以下两点:
1、签收备案
如果员工趁公司管理漏洞,将公司备案那份劳动合同偷偷拿走,然后转过头来告公司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主张双倍工资,公司往往因为不能举证而败诉。为此,应在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同时,马上让员工在劳动合同签收备案表上签字确认收到,有了劳动合同的签收备案,便可大大降低这方面的法律风险。2、补签合同
已经用工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要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一栏倒签至该员工入职之日或者合同到期需要续签之日,并且合同期限的起始日期要从员工实际用工之日起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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