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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的认定及索赔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3-11-13 浏览量:0

一、工伤的概念与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工伤是指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索赔的流程

工伤认定→→→→→工伤鉴定→→→→→索赔

三、工伤维权中的常见疑难问题

1、申请工伤的时效。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者受伤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逾期不申请的,劳动者可在一年内自己申请。

2、没有劳动合同或直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申请工伤认定必须有劳动合同或能直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果没有,则需在申请工伤认定前先通过劳动仲裁来确认劳动关系,凭借确认劳动关系的生效裁决书或判决书来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据申请工伤认定。

3、没有医疗治疗方面的证据,如病历等。门诊病历医院不会留存,所以劳动者一定要注意保存好门诊病历等资料,如公司为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需要原件报销,则劳动者也应保留至少一份复印件,以备不测。如住院治疗的,入院与出院记录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治疗医院医务科打印,盖章。

4如果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则大部分赔偿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公司仅承担小部分。如果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则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5、认定为工伤后,需要鉴定才能确定赔偿额。鉴定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根据伤情并结合恢复情况由劳动能力委员会出具鉴定结论,作为工伤赔偿的合法依据。一般而言出现有骨折情形,能达级,一般为十级;做了内固定术的,则至少为九级或以上。其它如肌腱断裂或半月板损伤等,影响到身体功能的,一般为十级。具体其它伤情需要具体分析,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准。(十级最轻,一级最重)

6、工伤维权,大体方面的流程与方式各地基本一致,但赔偿方式与标准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却各不一样,赔偿标准方面各市又不一样。因此劳动者出现此类问题需要咨询或委托律师处理时,建议找当地律师。

7、就江苏省苏州市地区而言,一次性解决工伤赔偿的情况下,赔偿数额计算以工伤等级为基础,结合伤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年龄,伤者工伤前的工资收入情况综合确定。以伤者年龄为2030周岁,月收入3000元计算,则十级工伤约为9万元、九级工伤约为18万元、八级工伤为24万元、七约为30万元…….(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个案需要详细计算)。

 

工伤赔偿维权程序繁琐而复杂,建议劳动者遇到此类情形时,及时固定相关证据并尽早咨询律师,以便更好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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