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公司法务问题31-33
来源:韩龙文律师
发布时间:20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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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公司可不可以为股东提供担保?
可以,但是公司法第一十六条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31、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没有经过董事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有效吗?
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虽然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但是该规定属于公司对内的程序性规定,其并未规定公司以外的第三人对此负有审查义务,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是否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并不影响其对外签订的合同效力。
32. 同一人能否同时担任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可以,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公司的董事或经理,应当遵守《公司法》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比如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在两个竞争性的公司同时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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