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尽安律师

张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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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视法律,才是企业最大的风险!如何防范风险是当前的重中之重!

来源:张尽安律师
发布时间:2019-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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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企业家落马现象似乎已成为常态,不足为怪。尤其是大型企业,格外引人注目。在这个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从工商登记改革,特别是降低市场转入门槛,全面废除最低注册资本制度,资本实缴制,改为任缴制,工商登记手续由过去的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在一定程度上极大的鼓舞了企业界的投资热情。

但是接踵而来的问题就是如何扭转企业寿命不长,确保企业基业长青!

企业要生存发展,就要有对外合作,合作就会产生潜在的利益冲突与内险,对于这些潜在风险,企业如何做好前期预警与应对?对于内部治理,董、高、监在企业都需要充当什么角色,才能保证决策的合法合规?

大多数公司的失败,往往都源于公司决策的失败,而公司的决策机构一般是股东会、董事会,还有经理办公会等等层面,最重要的就是股东会和董事会,其决策程序的风险防范,是有一定的规律可循。

企业家与商人一样,有很多可贵的创新思维、务实思维,但为了确保企业长足发展,还需要具备法律思维。

那么,企业家需要怎样的法律思维呢?显然,企业家无须成为法律专家,无须具备像法律人那样专业严谨的法律思维。企业家只须掌握与企业管理相适应的法律思维方式和分析方法,在企业经营管理中遇到各种法律问题时,能对法律风险保持适当的敏感,运用法律的思维方法做出科学的决断即可,对于专业的法律问题可以借助法律专家的智慧。企业家的法律思维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规范性思维

 

  “法律思维区别于其他思维模式的特征,就在于法律思维是规范性的思维。”“法律是社会生活中的行为规范,规范性是法律的本质属性。”(梁慧星语)。法律规定为法官树立了裁判的标准,用来指引法官裁判案件,更是为人们行为自由划定了边界。在法治社会,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也需要遵守社会的交易规则和行为规范,循法而行。这就意味着,企业经营者需要对市场的商业规则、经济秩序以及法律责任有准确的理解和把握。如果企业家对法律一无所知,所经营的企业也就难以在社会上立足。

 

  美国有位律师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次,他五岁的儿子严肃地对他说“我讨厌法律,我想kick(踢走、赶走)法律”,他听后,同样严肃地对儿子说:“你想kick法律,法律会先kick你的。” 企业家也只有树立尊重规则的思维,才能在市场中立足。破坏市场的规则,终将被市场抛弃。创维数码董事局主席黄宏生曾经雄心勃勃要利用海外资本市场将他的家电帝国做大做强,但却由于漠视上市规则而被香港廉署传讯并判处六年监禁。企业家只有对规则保持足够的敬畏,提高守法意识,才能铸就长青基业。

 

  二、逻辑性思维

 

  法律规范是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来安排的,法律的适用也需要遵循一定的逻辑性。企业家需要掌握一定的适用法律的逻辑。运用逻辑思维适用法律规范的过程主要表现为三段论的推理。

 

  三段论推理最著名的一个案例是苏格拉底的三段论:凡是人都要死的(大前提),苏格拉底是人(小前提),所以苏格拉底是要死的(结论)。

 

  法律适用的过程实际上就是运用三段论的演绎推理的过程:

 

  T——R (具备T构成要件者应使用R法律效果)

 

  S——T(待决案件事实符合T构成要件)

 

  S——R(该待决案件事实应使用R法律效果)

 

  例如:

 

  (1)故意杀人者应判处死刑。   

 

  (2)A故意杀死了B   

 

  (3)A应该判处死刑

 

法官在进行法律判断时,通常是运用三段论法,即以法律法规为大前提,具体确定的事实为小前提,来推出适用法律的结论,这成为法律判断的程式。企业家在遇到与法律有关的管理事务,也需要运用这种法律思维进行判断。比如,“法律规定“企业与员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要支付双倍工资”,企业与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就要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所以企业要健全人事制度,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中类似的很多管理问题,企业家都可以按照这种思维模式去推敲。只有经得起逻辑推敲的决策才能称得上是一个科学的决策。企业家在决策时,如果感觉某些事情逻辑上有疑问、相应的法律后果不能确定,那么此时就是借助法律人士的恰当时机。另一方面,当法律专家提出了法律论证方案时,企业家也只有掌握了这一法律思维方式,才能真正理解法律人士的方案,并根据其建议作出最恰当的决断。

 

三、厘清概念的思维

 

“法律是一套规范体系,也是一套概念体系”。“法律规范的适用范围、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都是通过法律概念来表述的。因此,要正确适用法律规范,就必须先正确理解、正确掌握这些法律概念”(梁慧星语)。概念是思维的基本单位,厘清概念是进行法律判断的前提。任何事务都是有内涵和外延的,不同事物之间的属性、特征和后果,不但可能存在差别,更有可能截然不同。比如“被告”和“被告人”,“定金”与“订金”、“无罪”、“罪名不成立”和“撤销指控”,都是看起来差不多、在法律上截然不同的定义。因此,法律人在处理法律事务时,第一反应都是追求定义,通过敏感的探寻和敏锐批判,才能趋近把握事务的准确定义。

 

企业经营者虽然不需要像法律人那样对法律概念了如指掌,但也需要形成缜密的追究定义的思维习惯,尽量用确定的语言去描述清楚事物的内涵和外延,认清事物的本质和范围。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商业的概念与法律的概念有时是有重大差异的,法律文件中不要乱用商业概念。比如,商业上的“代理”是一种分销策略和渠道经营的营销模式,代理权是指经销商有权经营这个品牌的产品,是合法的渠道商;而作为一种法律概念的代理则是指由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从事一定的行为,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实施行为,其法律后果均由被代理人承担。这两个定义的法律后果截然不同。在商业实践中,有很多代理商的授权书就模糊了这两种定义之间的差异,在进行法律关系性质的认定时产生分歧,使得企业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企业经营者还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现有法律规定中,对某些法律概念的定义并不清晰。由于法律概念的内延和外延缺乏明确的界定,司法适用时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这会给企业决策带来巨大的风险。“非法资集资”与合法融资通常很难界定,罪与非罪的界限非常模糊。而企业家在把握不清合法边界的情况下实施一些融资行为,可能会招致牢狱之灾。河北企业家孙大午非法集资一案就是惨痛的教训。

 

四、预防性思维

 

法律能够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一种既定的行为模式,从而指导人们在法律范围内活动,法律通过其规定告诉人们某种行为所具有的、为法律所肯定或否定的性质以及它所导致的法律后果,使人可以预先估计到自己行为的后果,以及他人行为的趋向及后果。法律的国家强制性则确保指引性和预测作用的发挥。根据法律规定,人们可以就预先知道法律对待自己已经做出和即将做出的行为的态度以及所必然导致的法律后果,这样,人们就可以自觉、自主地调整自己的行为,从而获得满意的法律后果。这就意味着法律风险是可以“事前”预防的。

 

现代企业管理中,预防性法律思维关注企业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引导企业识别管理后果,警示企业对管理事务作出合理安排,预防事故发生。法律思维倡导和突出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救济为辅的基本原则,强调前瞻性防控理念,防微杜渐,通过建立法律“防火墙”,将法律风险挡在企业发展之外,从依法治企上寻找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国内有很多优秀的企业家精于各自领域的业务,并对企业的发展有着非常宏伟的目标,但往往缺乏预防性思维,对自己身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没有足够的认识与防范,往往直到“出事”的前一天,对即将发生的法律危机都浑然不知。一旦危机爆发,企业家顿时措手不及,企业则随之陷入停滞甚至瘫痪。'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企业家需要具备居安思危的预防意识。

 

法律思维是稳定的经营管理思维能力,可以使企业家更从容地面对纷繁复杂的管理问题和变幻莫测的商业环境,促进企业管理目标的实现。法律思维能力应成为卓越企业家必备的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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