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玲巧律师

曾玲巧

律师
服务地区:四川-成都

擅长:债权债务,公司企业,建筑工程,刑事案件

回复咨询:未取得产权证的经济适用房可以过户吗?

来源:曾玲巧律师
发布时间:201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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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最近网上一些朋友的咨询,本律师针对经济适用房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几个问题

一、在成都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须满足哪些条件?

答:(一)以下四项条件同时满足!

 1、在成都五区有正式户口;

        2、家庭收入在成都中低收入线(家庭年收入3.8万元)以下的;

     3、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米以下的;

     4、未租购公有住房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包括解困房、安居房、广厦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等);

(二)需要带的材料:

1、夫妻双方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

2、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3、现有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地点:所在区房委办理登机并领取购房申请表

(三)流程:

1、领到申请表后如实填写;

2、将申请表拿到工作单位或街道办审核并签署意见(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签,无工作单位的由街道办签),再交回区房委;

3、区房委对符合初审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核实并组织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署公示意见;

4、申请人向市房委递交由区房委已签署公示意见的申请表,市房委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准,并确认限购面积,然后向申请人开具《成都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

5、拿到通知单,选好经济适用房,就可购买了。

(四)限购面积:

一人户限购42平米以下,二人户限购58平米以下住房,三人户限购72平米以下住房,四人户及以上限购90平米以下住房。超购面积不得享受优惠政策,购买人应在办理产权登记时,向政府补交与市场价的差价。

(五)其他:单身不得申购;单亲住户在两人以上的可申购。

二、经济适用房的过户条件

经济适用房必须注满5年后才能办理过户交易。其交易与一般的二手房交易在税负上并无特别大的差异。这里的“住满5年”指的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的发证时间为标准的,可二选一。

(一)购买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政策规定不允许按照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单价的价格出售,且购买方必须也是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人或者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卖方以不高于原价的价格出售该房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还可重新购买经济适用房。

(二)购买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可按照市场价格出售,且买方不需要再满足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只是出售之后卖方不得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或者其他保障性住房。买卖双方税费负担主要如下:

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契税:1.5%买方缴纳。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原购价)20%卖方承担。

以上交易须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原房买卖合同、房屋转让合同、户口及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到经济适用房所在区域国土资源局和房管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

三、以下为不得出售的经济适用房:

(一)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经济适用房;

(二)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三)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以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经济适用房;

(四)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经济适用房;

(五)已经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经济适用房;

(六)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经济适用房;

(七)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八)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能否交易,根据本律师以上所述,自己都能过分析得出来了。作为买房者,千万要规避风险,预防合同签订了,房款给付了之后过户困难或不能以及卖方不协助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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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曾玲巧
  • 执业律所: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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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5101*********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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