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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居住权的房子可以出租吗?

来源:明承业律师
发布时间:202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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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居住权的房子不可以出租。民法典规定,居住权是房屋用益物权,而承租权也是房屋的用益物权,房屋设立居住权后,一般不能出租的,但不影响居住权人占有、使用房屋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二、房屋居住权如何取得

  房屋居住权的设定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4.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法律快车提醒您,创设居住权制度,保障了部分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权利,体现了民法的人文关怀精神,符合现代人权保障的要求;居住权制度将物的所有和利用相分离,有利于物尽其用,充分发挥物的使用价值,这与现代物权法的发展方向是一致的。

  三、居住权的法律特征

  第一、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第二、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第三、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属于支配权的一种。

  第四、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第五、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引用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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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明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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