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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赠与子女

来源:张蕾律师
发布时间:202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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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对外呈现一个整体,其一方的行为也会对另一方产生效力,双方对内的约定不得对抗第三人。那么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赠与子女怎么办?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赠与子女

  一方超过日常生活需要赠与他人应认定全部无效。

  “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超出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分,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一方单独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也是一种无权处分行为。在夫妻另一方事先不知情、事后未追认的情况下,除非权利人追认或处分人事后取得处分权,否则该处分行为无效;“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当财产被他人无合法依据占有时,所有权人有权根据物权的追及效力要求非法占有人返还财产,夫妻中的受害方可以行使物上请求权,以配偶和婚外同居者为共同被告,请求法院判令其返还财产。


  二、夫妻共有财产被一方赠予儿女是否有效

   夫妻共有财产被一方赠与儿女不一定有效,如果一方是将共有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那一份赠与给儿女,或者是赠与的共有财产,另一方追认、同意赠与的,赠与有效。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擅自赠与是否合法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擅自赠与不合法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以上便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赠与子女的相关内容,方无权将全部财产赠与子女,只可以将属于自己的份额赠与子女,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按份共有。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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