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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就股东会决议已经议决事项向法院起诉的,如不属于依法应当支持的情形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8-03-04 浏览量:0
股东就股东会决议已经议决事项向法院起诉的,如不属于依法应当支持的情形,则应判令当事人各自遵守和执行股东会决议。
裁判要旨:在诉讼调解程序中,经人民法院主持,由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会议,就股权转让、公司债权债务及资产的处置等问题形成的《股东会决议》,对各股东均有约束力。故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又就《股东会决议》涉及的问题提起新的诉讼时,如不属于依法应予支持的情形,则应当判令当事人各自遵守和执行股东会决议。
案件索引:最高人民法院(2005)民一终字第25号“钱xx、xxx公司与祝xx、xx公司、祝xx及汪xx股东权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