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医疗事故如何处理医疗纠纷案件
一、医生医疗事故如何处理医疗纠纷案件
发生医疗纠纷,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
协商不成的,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双方自行协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都不是必经程序,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在处理医疗纠纷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医疗纠纷处理注意事项包括:
1.医疗机构就不承担责任、医疗无过错的,应当提交病人治疗过程中的相应记录文件;
2.患者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
3.其他注意事项。
三、医疗纠纷涉及哪些法律责任
法律快车提醒您,医疗机构要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吊销执业许可证。
2.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3.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