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刘敏律师

李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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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陕西-西安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综合,刑事案件

2014年西安市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来源:李刘敏律师
发布时间:201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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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西安市新的人身损害(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发布的2013年陕西省城镇居民的年平局收入为22858元、平均支出为16680;农村居民的年平均收入为6503元、平均支出为5724元。

故李刘敏律师 按照新的收入、支出标准整理出人身损害赔偿的项数及计算方法:

    医疗费:是根据正规的医疗机构出具所有花费的的收款收据。住院的话,要把住院病历、出院病历、诊断证明等要求医院出示完整的。要是在医院拿药的话,要求医院开具处方的。

    误工费:误工期限X本人工资收入

    一般的话本律师是建议做鉴定,因为要是不做鉴定,是有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规定:从手上之日起至伤残鉴定作出之日止的期间是误工期间的,但是往往会遗忘一个条件的,那就是必须是持续务工的。现实中有好多的伤者,一旦出院伤情稳定后就能自主行走,有的在鉴定作出前就已经找工作干活的,这样的话,怎么能证明是持续务工的。要是自己觉得自己有时按照法院的伤筋动骨一百天不满意的话,那本律师还是建议最好是在伤残鉴定时做误工期间的鉴定的,除非是那些断胳膊断腿的等明显丧失劳动能力的人。

    工资的依据是看有没有固定的工作的,有的话,让单位出示证明月固定工资的证明的;没有的话,能够证明最近三年的年平均收入也是可以的;要是还是证明不了的话,那只有法官按照整个陕西省的平局收入标准自由裁量的。

    护理费:护理期限X工资收入

    期限的话,实在是伤的够严重的话,出院后没有人照顾确实难以自理的话,本律师建议做护理期限鉴定;要是自己能偶照顾自己的话,比如能够方便、吃饭、睡觉等的话,就不要做鉴定的,护理期限就按照住院期间的天数计算的。

    工资收入的话与误工费的工资收入是一样的。

    伤残赔偿金:分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两个标准,然后又按照年龄分成三个阶段:

1、60岁以下的城镇居民:

一级伤残为22858元× 20年=457160元;

二级伤残为22858元× 20年× 90% = 411444元;

三级伤残为22858元× 20年× 80% = 365728元;

四级伤残为22858元× 20年× 70% = 320012元;

五级伤残为22858元× 20年× 60% = 274296元;

六级伤残为22858元× 20年× 50% = 228580元;

七级伤残为22858元× 20年× 40% = 182864元;

八级伤残为22858元× 20年× 30% = 137148元;

九级伤残为22858元× 20年× 20% =91432元;

十级伤残为22858元× 20年× 10% = 45716元。

160岁以下农村居民:一级伤残为6503元× 20年= 130060元;

二级伤残为6503元× 20年× 90% = 117054元;

三级伤残为6503元× 20年× 80% =104048 元;

四级伤残为6503元× 20年× 70% = 91042元;

五级伤残为6503元× 20年× 60% =78036 元;

六级伤残为6503元× 20年× 50% = 65030元;

七级伤残为6503元× 20年× 40% = 52024元;

八级伤残为6503元× 20年× 30% =39018元;

九级伤残为6503元× 20年× 20% = 26012元;

十级伤残为6503元× 20年× 10% = 13006元;

   2、 60岁-74岁的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在赔偿的年数上自己的年龄每长一岁,那么伤残赔偿的年数就减少一年,公式:城镇或农村居民年平局收入乘以{20年—【20-(实际年龄-60)】}再乘以赔偿系数。

   3、 75岁以上的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统一按照5年计算。

    后续治疗费:是指自己所受的伤害还需要做二次手术的话,一般  会牵涉到后续治疗费的问题。还有就是比如说毁容的人,它也会牵涉到后续的费用的,因为需要定期的美容、做修复治疗等,这样的费用可以等实际的费用产生后另行起诉,也可以做鉴定的后要求总的赔偿的。当然要是总的鉴定出的赔偿款花完后还是没有治疗彻底的话,本律师认为仍然可以继续要求赔偿的。

    营养费:要是有医院的遗嘱的话,是可以按照医院的遗嘱赔偿的,不过在现实中有的法院根本就按照医院的遗嘱支持的。能做鉴定的,就做个营养费的鉴定的。不想做鉴定的,觉得营养也要不到多少钱,那就按照住院期间的天乘以20元每天。

被扶养人生活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的天数乘以30元每天。

   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6680元/年 ×(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724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6680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724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 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6680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724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6680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724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精神损害赔偿金:这个是按照你的伤情轻重,与你的伤残等级具有直接的关系的,法院一般的判决就是看伤残等级的高低。

    丧葬费:由于2013年陕西省在岗职工的工资标准暂时没有公布。所以应先以2012年的为主:44330除以12个月乘以6个月等于22165元。

    死亡赔偿金:前述的伤残赔偿金计算基本上是一致的:

    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2858元× 20年= 457160元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6503元× 20年= 130060元

    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2858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6503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2858元×5年= 114290元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6503元×5年=32515元

以上为李刘敏律师整理的2014年西安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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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李刘敏
  • 执业律所: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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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610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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