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刘敏律师

李刘敏

律师
服务地区:陕西-西安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综合,刑事案件

某某律师事务所 律师函

来源:李刘敏律师
发布时间:2013-03-30
人浏览

某某律师事务所

律师函

 

某某有限公司:

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某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的全权委托,特指派某某律师处理贵公司与某某公司之间的一切合同纠纷事宜。本律师审查了神明公司提供的合同书、供货清单、结算单等相关事实材料,并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特致函如下:

20108296日及917日,贵公司与某某司本着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签订了产品销售合同。根据三份合同的约定,某某公司已经履行了供货义务。2011723日,贵公司与某某公司进行了上述三份合同总的合同货款结算为:贵公司应向某某公司支付总的结算货款62990元。但被告至今没有向原告支付上述款项。

本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贵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其不但应向某某公司支付结算货款62990元,而且应承担因违约给某某公司所造成经济损失。

请贵公司在收到此函的5个工作日内核对上述结算货款是否准确并回函,否则将视为其无异议。

由于某某公司资金紧张,致无法开展工作;为了贵公司与某某公司之间友好长期合作、赢取更大的发展空间;也为了避免给贵公司带来诉累,希望贵公司收到此函的5个工作日内向某某公司支付所欠结算货款,否则,某某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敬请谅解!特此函告!

 

顺颂商祺!

                                            某某律师事务所

电话:                  律师                                  

 

 

以上内容由李刘敏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李刘敏律师咨询。
李刘敏律师
李刘敏律师
帮助过 22980人好评:40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长安区西长安街绿园大厦804室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李刘敏
  • 执业律所: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6101*********407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陕西-西安
  • 地  址:
    长安区西长安街绿园大厦8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