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辉律师

温辉

律师
服务地区:江西-赣州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案件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

来源:温辉律师
发布时间:2015-06-18
人浏览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发[2003]251)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利率杠杆的调节作用。现就有关人民币贷款利率及计结息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人民币贷款计息和结息问题。人民币各项贷款(不合个人住房贷款)的计息和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于在合同期内贷款利率的调整问题。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利率由原来的一年一定,改为由借贷双方按商业原则确定,可在合同期间按月、按季、按年调整,也可采用固定利率的确定方式。

    5年期以上档次贷款利率,由金融机构参照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自主确定。

    三、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四、对200411(200411)以后新发放的贷款按本通知执行。对200411日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仍按原借款合同执行,但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也可执行本通知。

    五、本通知自200411日起执行。此前人民银行发布的有关人民币贷款利率的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中国人民银行

                                                 二OO三年十二月十日


以上内容由温辉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温辉律师咨询。
温辉律师
温辉律师
帮助过 480人好评:16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赣州市赣江源大道与洪都大道交汇处星海天城康莱博精品酒店六层(火车站对面武龙大桥桥头,靠近新城区)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温辉
  • 执业律所:江西创兴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607*********739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江西-赣州
  • 地  址:
    赣州市赣江源大道与洪都大道交汇处星海天城康莱博精品酒店六层(火车站对面武龙大桥桥头,靠近新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