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爱军律师

姜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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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损害赔偿

未成年人涉案可能面临哪些处罚?

来源:姜爱军律师
发布时间:201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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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成年人涉案可能面临哪些处罚?

1.刑事处罚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 劳动教养

根据《劳动教养实施条例》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对未成年人决定劳动教养,应当从严控制。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中的初犯、在校学生,且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实际管教能力的,不得决定劳动教养,但是应当依法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

3. 政府收容教养

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二、什么是未成年人收容教养?

1.收容教养的依据是什么?

《刑法》第17条第4款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此款主要是指行为人实施了17条规定的8种严重犯罪之外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因其不满16周岁而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形。

2.收容教养的对象有哪些?

从本条的立法目的来看,收容教养的对象包括两类:一是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投毒罪这八类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但是因为不满十四周岁而不能对其按照犯罪论处;二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八种严重危害社会行为以外的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因为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不能按照犯罪处理。

3.收容教养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首先,要强调家长和监护人的管教,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需要送劳动教养收容教养的,应当从严控制,凡是可以由其家长管教的,一律不送。

其次,必要时候是指危害行为恶劣,后果严重公愤极大,社会强烈要求收容教养的未成年人在家中无人管教或无法管教的,可视为有必要。

再次,收容教养的年龄底线一般把握在12周岁以上为宜。

最后,严格把握适用的犯罪行为范围,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只有在8种严重刑事犯罪之列且必要时才可收容教养。

4.收容教养的决定和执行机关有哪些?

《公安部关于少年犯管教所收押、收容范围的通知》([82]公发[劳]52号)二、对确有必要由政府收容教养的犯罪少年,应当由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处或省辖市公安局审批,遇有犯罪少年不满十四岁等特殊情况,须报请省、市、自治区公安厅、局审批。在司法实践中收容教养的决定一般是由公安机关作出的。

三、什么是未成年人劳动教养?

1.对哪些未成年人可以进行劳动教养?

根据公安部于2002年颁布的《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的通知》,未成年劳动教养人员是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违反法律、法规,实施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破坏社会秩序等行为,但不构成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

对未成年人决定劳动教养,应当从严控制。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中的初犯、在校学生,且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实际管教能力的,不得决定劳动教养,但是应当依法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未成年人的年龄、身份,以其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时的实际情况确定。

2.决定是否对未成年人劳动教养时应考虑哪些因素?

是否对未成年人进行劳动教养因考虑未成年人的年龄、身份,违法犯罪的事实和证据,劳动教养的理由、依据和期限以及家属是否申请所外执行及其理由。拟对未成年人呈报劳动教养的,办案部门应当就其家庭有无实际管教能力,向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邻居、学校、居住地居(村)民委员会或者公安派出所调查取证。未成年人的年龄、身份以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时的实际情况来定。

四、未成年人涉入刑事案件享有哪些特殊保护?

十四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禁止适用死刑,不成立一般累犯,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必须适用缓刑。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在入伍、就业时,免除报告犯罪前科。

1.侦查阶段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讯问未成年人应当通知法定代理人或者适合的成年人在场,讯问女性未成年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对被拘留、逮捕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

2.刑事责任年龄

不满14周岁不能成为犯罪主体,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可以成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犯罪主体,年满16周岁可以成为任何罪的犯罪主体。

3. 未成年人的刑事辩护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4. 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

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5.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

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

6.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审理

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7.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封存

未成年人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8.免除前科报告义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在入伍、就业时,免除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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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律所:河南张振龙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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