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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来源:焦茂盛律师
发布时间:2013-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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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故意使用驾车撞人的方法,在公共场所故意撞死撞伤多人的,应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另外,故意使用驾车的方式杀害、伤害特定人的,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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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汉中门大街3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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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焦茂盛
  • 执业律所: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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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2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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