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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被打是工伤?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2-07-18 浏览量:0

 关键字;工伤认定  履行职责受伤

员工下班回宿舍被打是否是工伤?下文从不同角度思考问题。

基本案情:

2015年9月18日22时许,周某与张某在公司宿舍发生口角,后周某手持扫把殴打张某,造成张某左肱骨中段粉碎性骨折,鉴定为轻伤一级。

    以上为刑事判决书陈述事实的部分节选。初步一看,很普通的员工纠纷,委托人张某咨询作者时,也是按人身损害案件咨询,委托事务所代理刑事附民事诉讼。

作者接案后,向委托人了解被打前后经过,事因张某为阻止周某乱丢垃圾,口头指责周某,周某不服才殴打张某。

那么问题来了,张某为何阻止周某呢?是因为个人讲究卫生?张某陈述时表示对公司不满,公司要求她当宿舍舍长,无任何报酬,出了事,医疗费不垫付一分钱,也未为由购买社保,导致无法报销医疗费。

深入了解后,发现周某受伤一事有可能是工伤。

理由:周某是宿舍舍长,其因阻止他人乱丢垃圾而被她人殴打受伤,可理解为是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意外伤害。据此,可争取为张某申请工伤认定。

申请工伤认定的核心问题是,公司不承认其履行职务行为而受伤,而张某劳动合同无任何证据证明其兼职舍长一职。怎么办?作者在查阅刑事案件证据材料时发现,案发现场照片的宿舍门上贴有宿舍管理规定,张某表示该职责也注明案发宿舍的管理规定有一栏注明该宿舍的舍长是张某。据此线索,上门拍照,收集证据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

最终,本案成功被认定为工伤,同时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张某也获得了六万元的赔偿。 

本文引用的法律文书:

(2016)粤1971刑初199号刑事判决书;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第十五条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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