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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策略一 劳动争议二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2-07-18 浏览量:0
任尔东西南北风,你守法,我守纪。
基本案情:2018年12月中旬,戴某反映:公司不安排工作而且安排他人加班,但不安排戴某加班。
经了解,戴某在此公司工作了若干年,有签订劳动合同,入职时有一段时间未购买社保,未购买住房公积金。
如前所述(详见非诉策略一劳动争议一)。因不符合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规定,本事务适用非诉的方式维权。
据此,此事务开始启动。服务开始前,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员工手册后,结合法律规定,打出三连击。
1、按员工手册程序,向上一级投诉戴某的领班,表示领班故意不安排工作,故意找茬。即有效针对个人,而非公司。
2、要求补缴未购买的社保。对公司施压。
3、向领班询问,第二天的工作内容。继续摸底,根据领班的回应再回应。
三个问题发出后,公司表示考虑补缴社保,上班正常安排,但仍无具体事项。戴某就社保一事向社保询问,但社保回应只能补缴近两年,超过的不予补缴。而后,公司开始安排戴某上夜班,针锋相对。
维权进行困难,下面怎么办?
关于社保问题调整为将要求补缴事情实时向公司反映,并向全公司公开维权经过。
关于上夜班一事,无特别理由应当服从。但戴某提出公司雨水棚影响消防一事,笔者认为此事峰回路转,属于重大利好。
马上,戴某提出:要求整改,否则影响安全。
对此公司无法接受,直接表示戴某自行反映,不予理会。
随后,戴某服从公司安排,向消防反映相应问题。经消防局调查,公司整改,事后公司表示,戴某这么关心消防,直接安排负责消防。
戴某问,怎么办?
立即答应,坚决服从公司合理的安排!
戴某接受消防管理权,严格守法守纪,指导公司整改消防事宜,公司含恨的向戴某出示了一份和解协议。
戴某:请问此协议有无法律问题?
回:无问题,执行吧。
小结:本事务未经官司处理圆满结束,从服务到结束前后经历约12天左右,戴某拿到理想的补偿金。利用小事件带动大事件的发展,特别是公司安排戴某管理消防一事,是整个事件的核心,即以彼之矛攻彼之盾,达到良好的法律效果。
广东才源律师事务所
郭进 律师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