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博芳律师

高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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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河北-廊坊

擅长:公司企业,房产纠纷,刑事案件

改变定性、缓刑成功案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来源:高博芳律师
发布时间:201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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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涉嫌故意伤害罪,经过法庭辩护,最终改变定性,法院判决被告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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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新开路与爱民道交口丽都创意大厦B座19层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高博芳
  • 执业律所: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13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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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  址: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新开路与爱民道交口丽都创意大厦B座19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