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廷佳律师

胡廷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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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云南

擅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刑事案件,劳动纠纷,公司企业

合同审查四大原则

来源:胡廷佳律师
发布时间:201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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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法原则。真正意义上的合同,是指合同法律关系。合法性审查,要查看是否符合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一要看主体是否适格。对自然人和法人主体资格的考察,有不同的侧重。要了解法律、司法解释对交易主体资格的特别规定。比如,《合同法解释第10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有的分公司作为保证人为总公司本公司提供债务担保,这种担保是否有效?

无效。分公司的财产是本公司责任财产的部分,因而分公司无担保的资格。

二要看客体是否合法。客体又称为标的。相对法律关系的客体,都是给付。审查合同,要看给付是否为法律不能。比如,买卖军用枪支、毒品、淫秽物品的合同,给付为法律不能。

三要看当事人设计的权利义务是否合法。合同审查要注意合同条文与法律条文的关系。民法条文大多是任意性规定,不要以为与民法条文不一致就是错的,就是无效的。

律师不要帮着当事人设计合同陷阱,否则可能构成共同民事侵权行为,也可能有更严重的后果。

2公平原则。有的律师认为,对合同审查应当确立“有利于委托人的原则”,理由是律师并不是法官,并不站在中间立场。律师对当事人有忠诚义务,但在合同审查上,仍不宜确立“有利于委托人的原则”,一味地追求对一方当事人有利,也可能把当事人拖到坑里。

双赢的合同是存在的。律师要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但也要顾及公平。

自由即公平,自愿即公正,对利益不平衡的合同,当事人是自愿的,当然无可指责。

审查合同的时候,要看一个格式条款是否过于苛刻,过于苛刻即显失公平。格式条款的显失公平,不是按可变更、可撒销来处理的,而是按无效处理的。【《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权利的,该条款无效。”以格式条款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是显失公平的条款。审查合同的时候,要留心一下,看违约责任的约定是否过重,看自己承担的是否过重,也要看对方承担的是否过重。这也是贯彻公平的一个方面。

3风险控制原则。首先,要考察当事人想成立什么法律关系,在此基础上,再向具体问题扩展。其次,尽量了解交易背景①要防患于未然②要防止合同陷阱③要设想发生争议的情形④要向委托人提示法律风险。

张甲设立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乙公司。乙公司对丙有300万元的货款债权或其他债权。张甲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无偿债权让与合同,将合同书交给律师审查。

这个合同从已知条件来看是有效的。但律师应当向张甲提示法律风险股东无偿受让乙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乙公司的债权人可能主张适用《公司法》第63条揭开公司面纱的规则。《公司法》第63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

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张甲说乙公同现无对外债务,律师应告诉他没有债务是暂时的,只要有经营,就会有债务。

如果在乙公司向张甲转让债权之后请注意这个时间节点,乙公司对丙公司欠了400万元的债务,乙公司无力偿还,丙公司无权按《合同法》第74条行使债权人撤销权,【《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撒销债务人的行为。撒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撒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但仍可能适用《公司法》第63条。而且,如果符合适用《公司法》第63条的条件,张甲就不是对30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而是就40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4、效益原则。合同审查,应宽严适度,促进交易。非得那么规范,生意就做不成了,或者影响了交易效率。合同没有大漏洞就行。审查合同,要反复考虑这个合同有没有大漏洞,如果有,会有什么样的法律风险。审查合同时,若从头到尾字斟句酌,锱铢必较,有时会影响对要害问题的判断。

合同条款不一定那么完备,面面俱到也挺烦人的。要抓要点,抓重点。首先要看甲给乙什么,乙给甲什么,对双方的给付合同的标的表述清楚没有。

      (该文来源于隋老师课程内容,经本人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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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胡廷佳
  • 执业律所:云南先峰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5303*********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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