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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双方互负债务时是否可以抵消

非原创(网络) 发布时间:2023-09-05 浏览量:0

       互负债务的情况下可以不还钱了吗?甲和乙是夫妻关系,丙是甲的生意伙伴,因生意需资金周转,遂向乙提出借款或投资,乙方向丙转账10万元,两个月后,乙方向丙提出还款,丙提出甲以前向其借了5万元,不同意将10万元返还。多次催讨无果,乙遂通过起诉丙解决还款问题。此前看过一案例,与此案有类似:

       胡某与李某两人是生意合作伙伴,经常互相介绍生意。2020年,胡某受雇于被告李某,在李某承包的工地上从事劳务,工程完工后结算,李某欠胡某工资款2.8万余元,并出具欠条一张。此后,胡某多次催要,李某以各种理由推脱,胡某无奈只得将其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被告李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胡某2.8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但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胡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李某一直拒绝执行,经了解,得知原来申请执行人胡某也拖欠李某一笔工程款,此时李某在得知被申请强制执行后,就工程款拖欠一事也到法院起诉了胡某。

       法院在充分了解两起案件的具体情况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调解,结合两起纠纷中双方争议的焦点进行释法明理,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最终经过长达四五个小时的沟通,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就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主动请求抵消1.9万元,并履行了剩余案款九千余元,同时撤销了对申请执行人的起诉,至此两起纠纷通过债务相互抵消的方式履行完毕。

       相关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消;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按照法律规定不得抵消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消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消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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