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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之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承担的形式有哪些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04-14 浏览量:0

导读:

民法典之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承担的形式有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侵犯知识产权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


  一、民法典之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承担的形式有哪些

  民法典之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承担的形式有: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二、侵犯知识产权诉讼时效期限

  侵犯知识产权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与其他的普通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一样的,并且都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如下:

  1.未经知识产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出售、出租、制造、变造其产权的载体实物的;

  2.故意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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