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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合作的作品著作权归谁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04-14 浏览量:0

导读:

两人合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创作是一种智力活动,仅仅是出资,不能成为作者。这是合作作品与委托作品的重要区别。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者享有。


  一、两人合作的作品著作权归谁

  我国《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即合作作品可能存在整体著作权与单立著作权的问题。整体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作品中可以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的部分的作者对该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的整体著作权。

  合作作品之共同享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著作权人按照各自创作的那一部分作品所应得的权利份额,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即按份共有。著作权按份共有的每个共有人,有全将自己的财产份额转让,但在转让时,其他按份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共同共有著作权,即共有的著作权人不划分各自对著作权所占有得份额,共同对合作作品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的著作权人在分割财产权力时,一般是平均分配。

  二、作者死亡后的作品著作权如何行使

  提醒您,作者死亡后的作品著作权的行使方式: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无法再继续行使,但应当由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其余财产性权利则由继承人行使。

  三、如何进行著作权登记

  1.作品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作品登记申请书(由作品登记机关提供标准格式);

  (2)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作者身份证明(复印件,须作者签名);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继承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作品的委托合同(复印件);合作作者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及各合作作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作品著作权归属证明文件:作品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文字作品部分或全部手稿的复印件或样本;作品章节目录;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原稿复制件或作品照片;影视作品、音像制品封套或照片、样带(片);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

  (4)作品说明书

  (5)代理人受托书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填写《作品登记表》及《权利保证书》,缴纳作品登记费用。

  3.作品登记机关在接到作品登记申请材料后,按规定进行核查,核查期限一个月,该核查期限自作品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

  4.经核查符合作品自愿登记条件的作品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书,并通过有关版权信息刊物及作品登记机关设立的网站上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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