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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避因加班费引起的劳动纠纷

来源:王玲13510713016律师
发布时间:201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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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避因加班费引起的劳动纠纷

许多用人单位存在加班但未支付加班费的情况。前劳动法律法规对加班费举证责任表述为: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员工首先负有基本的举证义务,但是有证据表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证据的,用人单位同样要承担较大法律风险。

从王律师处理的劳动案件、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经验来看,用人单位在加班费这一块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缺乏合法有效的考勤管理制度;2、加班现象频繁但未足额支付加班费;3、无设计科学的工资条及签收工资条的惯例等。深圳劳动法律师深圳劳动法律师

合法有效的考勤管理制度主要指建立考勤系统,并按月做考勤统计,包括出勤、迟到、早退、请假、旷工、加班等信息,统计出来后让员工签字确认。目前考勤管理比较常见的做法有:第一种,设立电子考勤系统,为考勤统计提供数据;根据该数据,每月做考勤统计表,让员工签字确认。公司不认为是加班的,可不在考勤表里体现。第二种,实行员工亲笔签名以及上下班时间的制度。同样地,这种方法也要做考勤统计表。一般地,大多数公司使用第一种方式,只有人数较少的公司才使用第二种方式。

工资条设计中,要包含加班费等项目,和考勤表保持一致,不存在加班费的,不要在该栏目下留白,而要填写零。工资条签名处,要备注“本人确认收到以上数额的工资,并对工资的金额和结构均无异议”。

 虽然目前加班费的举证责任已经转移至员工,但是为了避免加班费支付的风险,企业仍然有必要建立起完善的考勤及工资条制作、签收制度。我们目前已经代理了员工起诉加班费,以为内公司自己提交的证据存在漏洞而获得支持的案例。况且,法律也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的,关于加班费的法律规定,仍然有倾向员工的可能性。企业应提前做好准备。如您有任何关于企业法律顾问、劳动关系管理的问题,欢迎致电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最佳解决方案。

(本文系王玲律师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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