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起诉费怎么收的
在生活中很多婚姻家庭纠纷都与继承有关,继承人因为遗产继承分配问题需要起诉的一般由原告垫付诉讼费。那么遗产继承起诉费怎么收的?
一、遗产继承起诉费怎么收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遗产继承纠纷怎么起诉
(一)起诉前的准备
收集遗产继承纠纷的证据材料,比如: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的证据等。
(二)确定诉请、被告
1、在决定起诉后,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确定诉求。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法定继承中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是有法律规定的。在遗嘱继承中,立遗嘱的被继承人在遗嘱中确定将自己的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内人的,就是遗嘱继承关系,其遗下的财产也属于遗产。
诉讼请求可确定为按遗嘱指定获得遗产或者认为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如果遗嘱人在遗嘱中将自己的财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组织的,这种关系是遗赠继承关系。立遗嘱人留下的财产属于遗赠财产。按遗嘱取得这种财产的人或组织是遗嘱受益人,其提起诉讼的请求就是获得遗赠财产或认为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
2、确定诉求以后,就应注意确定被告。在法定继承中,被告主要是占有或多占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如法定继承人占有的份额比较恰当,或其占有的是依法应得的一部分,则可不将其列为被告。在遗嘱继承或遗赠关系纠纷中,被告主要是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按遗嘱可得遗产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受益人。如果请求从遗产中清偿自己的债权财产,则提起诉讼的被告是遗产执行人、遗产实际占有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遗赠受益人。
根据我国现行的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是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或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确定起诉法院
遗产诉讼,一般由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如果争执的遗产是不动产,原告可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是动产,如金银首饰、家具杂物,可向动产地法院起诉。动产不在一地法院管辖的,选价值大的动产地法院管辖。既有动产又有不动产,可向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三、遗产继承诉讼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需要以下材料:
(一)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
(二)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及遗产种类、数量及折价清单。
(三)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四)被继承人遗嘱原件,公证遗嘱的公证书,代书、录音或危急情况下口头遗嘱,及所附的两份以上证人材料。
(五)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育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育关系的证明材。
(六)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亲笔书写的弃权书及有关证据。
(七)丧偶儿媳、女婿继承公婆、岳父母遗产的,关于自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证明。
(八)关于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要求分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有关证明。
(九)医院关于继承人已怀孕的证明。
(十)其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