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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义气要不得!!!

非原创(黄山市徽州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1-01-30 浏览量:0

 俗话说“为了朋友两肋插刀”,然而“义气”并不是无知和盲从,如果不明辨是非往往会害人害己。切莫将违法当“义气”。

  近期,徽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案件,胡某、王某、金某三人在明知朋友方某犯罪的情况下,为他提供食宿,帮助其逃避公安机关追捕。

       法院以窝藏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王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金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案情经过

  2018年6月3日晚,周某(另案处理)因车辆移位问题与曹某(另案处理)等发生纠纷,周某便纠集其好友方某(已判刑)等持刀赶至现场。冲突中,方某等人持刀追砍曹某,致其头部轻微伤。

  案发后,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胡某、王某、金某三人明知方某系公安机关网上追逃人员身份,还主动为其提供住所、饭菜、生活日用品等,使用车辆接送,帮助方某逃避公安机关抓捕。

  法院认为

  被告人胡某、王某、金某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窝藏罪。案发后,王某、金某自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胡某、王某、金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结合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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