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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款属于共同债务吗?

作者:石佳佳律师 发布时间:2020-12-10 浏览量:0

       今日话题:老公的债主突然来家里要钱了,自己完全不知道这笔借款,应该还吗?

       这也就是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

       先讲两个小故事

       故事一,小工和小花是自由恋爱结婚,家庭的财产开支都是各付各的,如需要购买大件就一起。小工因为工作压力太大,迷上了纸牌游戏,后面开始了麻将,一开始还能赢几次,后面就不停输,越输小工就越想赢,本来工薪阶层的小工没有现金就开了各种贷款,花呗,借呗,还有信用卡,自己还不上,还用小花的名字开了。等小花发现是已经负债三十多万了。小工苦苦哀求小花不要离婚,但这个债务如何处理,却没有好的办法。

       故事二,小作与小情是经人介绍相识,结婚初期,双方相处还算融洽,但慢慢的小情发现小作总会晚归,且花钱很快,虽然小作的父母经商,小作自己也在做生意,但花钱的速度却抵不上挣钱的速度,小情虽然有怨言,但小作对自己尚可,也没有计较。直到有一天,小情发现小作吸毒,且发现小作的生意早已不在经营了,且小作父母给的钱早就被挥霍殆尽,甚至婚房都被抵押了,最崩溃的是,小作名下负债累累,而小情怀孕已两个月了。小情不知道如何是好,想跟小作谈一下,不料小作毒瘾发作,把小情暴打一顿,孩子没有了,伤心欲绝的小情想要解除婚姻,但小作不同意,且放狠话说,离可以,让她还这么多年的债,即经营投资的夫妻共同债务,而实际是小作吸毒所借的债务。

       在处理这两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何为夫妻共同债务?它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

而什么叫夫妻共同生活呢?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简单点说就是衣食住行教育等满足日常需求的。

       故此,对于小工的赌博,小作的吸毒,明显都不在此列。所以要想让小花跟小情承担他们全部债务的一半原则上是不可能的。但是,司法实践还需要举证证明他们所花费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故此这一块需要律师专业来指导收集证据。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故此在证据奇缺的情况下,也可以利用证据规则来处理诉讼事宜。

       每一个案子,都是一种人生。我们办的不仅仅是案子,也是当事人的人生,期待每一个故事的结局都能画上句号。


石佳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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