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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前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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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他人,会受牵连吗

来源:廖前胜律师
发布时间:2016-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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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法律问题  CCTV今日说法特邀律师—宋家兴律师】举报他人,会受牵连吗?[a1] 

正文:

[a2] 

问题:

举报他人组织卖淫,曾经自己也有短暂的时间在里面,后来自己退出不做了,现在举报他人自己会受牵连吗?

律师解答:   
您好,您可能需要协助调查,如果你是被胁迫参与,则不会受到刑罚的牵连。根据法律规定:免于刑事处罚针对的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没有产生比较严重的危害的犯罪行为,如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工具,被胁迫参与犯罪,正当防卫过当或者紧急避险而造成重大损失的、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中止行为等,都可以采用免于刑事处罚的处理方式。

      我国《刑法》对组织卖淫罪的量刑根据具体情节规定从五年直到死刑,对于有自首和立功表现的,可从轻减轻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综上所述,犯罪后自首又有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形,你若曾经自愿卖淫或参与了组织卖淫,自首或揭发举报有重大立功表现、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的。

来源:【CCTV今日说法】官方微信[a3] 

感谢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CCTV今日说法》常驻合作律师—宋家兴律师[a4] 

宋家兴律师,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党员,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主干律师。武汉金牌律师,CCTV今日说法特邀常驻值班律师,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律师,武汉晨报公益律师团律师,楚天金报公益律师团律师,武汉市司法局重点推荐律师,调解网居民调解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特聘社区律师。《新闻360》、《生活全报道》、《武汉晨报》、《长江日报》、《武汉晚报》、《楚天金报》等媒体合作律师,常年为武汉各大媒体提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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