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货物被砸伤,应如何赔偿?
购买货物时,被堆放的货物滚落砸伤,够成一个九级和双十级伤残该如何赔偿?是由厂家赔偿还是自己自负责任,还是双方划分责任赔偿?佛山万林律师所根据其代理的案件予以汇总说明。
【基本案情】
原告覃某于2015年4月26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在被告佛山市某公司处购买材料,由被告工作人员带到堆放材料的地方选购材料,在选购的过程中,铁架上的圆铁饼滑落,导致压伤了原告的双脚,事故发生后原告由被告的工作人员送往佛山市中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为:1、右足踝部严重压榨伤2、右双踝骨折3、右距骨粉碎性骨折4、右跟骨粉碎性骨折5、右踝部皮肤脱套伤6、左足第2跖骨骨折7、左足内侧契骨骨折8、左足舟骨骨折9、耻骨联合分离10、全身多处皮肤挫裂伤。出院医嘱:1、禁烟酒,注意患肢保暖;2、继续每天门诊换药,定期门诊随诊;3、门诊20号诊室修复重建中心专科门诊随诊;4、遵医嘱功能锻炼,建议休息4周,暂勿下地负重或剧烈运动;5、关节专科复诊治疗耻骨联合分离。待皮瓣软化后择期行跟骨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伤情稳定后,原告经广东通济司法鉴定中心所鉴定为:1、被鉴定人覃某的右足弓结构破坏评九级伤残;右下肢活动功能部分丧失评十级伤残;左足弓结构破坏评十级伤残;2、被鉴定人覃某后续治疗费以壹万元人民币为宜。鉴定费花去2500元。后原告将被告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因此次事故所造成的各项损失。
【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原告和被告的责任划分为,20%:80%
1、医疗费:161365.55元(根据医疗费票据计算)
2、后续治疗费:10000元
3、住院伙食费:6500元
4、护理费:3520元
5、误工费:3400元/30天×187天=21193元
6、交通费:1500(酌定)
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及残疾鉴定费(含被扶养人生活费)200238.29元
①30192.9元/年×20年×26%=157003.08元
②鉴定费:2500元
③被扶养人生活费:22171.9元/年×5年×26%+22171.9元/年×5年×26%÷2=43235.21元
8、精神抚慰金:15000元
9、其他费用:1500元
合计:408047.17元 ×80%=326437.74元。
【律师解析】
购买货物时,被堆放的货物滚落砸伤,由双方各自的过错划分责任赔偿。事故造成的一个九级和双十级伤残时,以伤残高的为基数,余下的级别为附加指数,佛山地区十至六级附加指数为3%,五至一级附加指数为6%,所以一个九级和双十级伤残,伤残赔偿指数为26%。
【法律依据】
在划分责任时,根据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由于被告无证据证明其在本起事故中无过错责任,应由被告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责任比例划分为被告承担80%,原告承担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