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和律师

王金和

律师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公司企业,刑事案件

土地权林权确权纠纷

来源:王金和律师
发布时间:2013-02-17
人浏览
 

中卫周村民组与惠周村委会大坡垌小坡垌土地确权申请书

申请人:中卫周村民组                            住址:惠周村中卫周村民组

代表人1:伍家荣  身份证号:25X住址:惠周村中卫周村民组

代表人2:陈光文  身份证号:21X住址:惠周村中卫周村民组

代表人3:杨大清  身份证号:32 住址:惠周村中卫周村民组

代表人4:陈光许  身份证号:15住址:惠周村中卫周村民组

代表人5:伍家彬  身份证号:1X住址:惠周村中卫周村民组

被申请人:惠周村委会                           住址:惠周村委会

请求事项:

请求确认位于中卫周地西边的大坡垌小坡垌土地为中卫周村民小组村民所有

事实与理由

一、基本情况

    请求确权地块名称:大坡垌小坡垌,位置:中卫周地西边,陈光辉、陈光汉、陈光耀家庭承包林东边(中卫周村民小组集体土地范围内)的陈光辉经营管理的荔枝林,面积:未定(大约四十多亩)。

主要事实

大坡垌小坡垌土地的土地所有权隶属于中卫周村民组集体所有,其事实理由如下:

一、从历史上看,大坡垌小坡垌坡地的土地所有权隶属于中卫周村民组集体所有,惠周村委会从来没有拥有大坡垌小坡垌坡地的土地所有权。

1958年公社化之前陈乃绍曾经在大坡垌小坡垌种植松木,因此,此坡地也称“乃绍”松山。陈乃绍本人是中卫周生产队(中卫周生产队是“公社化”时的称谓,现称谓中卫周村民小组)的社员。在1958年公社化时,生产队里已经没有私有财产。耕牛、农具、土地、山林全部归生产队,因此大坡垌小坡垌这块山林也一起入了中卫周生产队(现称为中卫周村民组)。1982年农村土地改革之后,原来属于生产队的耕牛、农具、土地、山林依然属于更名后的“村民小组”所有,只是土地一般都承包到了户,部分山林承包到了户,部分山林没有承包到户。大坡垌小坡垌这块坡地就是所有权归中卫周村民组集体所有的至今没有承包到户的山林坡地。这说明即使在1958年“公社化运动”中大坡垌小坡垌也没有上交到惠周村委会所有。因此,从历史上看惠周村委会不具有大坡垌小坡垌的所有权,惠周村委会一切对大坡垌小坡垌的处分都是非法无效的。大坡垌小坡垌的土地所有权隶属于中卫周村民组集体所有。

二、从地理位置上看,大坡垌小坡垌坡地的土地所有权隶属于中卫周村民组集体所有,惠周村委会从来没有拥有大坡垌小坡垌坡地土地所有权。

其一,大坡垌小坡垌的东边是中卫周地,大坡垌小坡垌西边是陈光辉、陈光汉、陈光耀家庭承包林。陈光辉、陈光汉、陈光耀都是中卫周村民组村民。也就是说大坡垌小坡垌完全在中卫周村民组所有的土地、山林的范围内,不可能从中间抠出一块给惠周村委会。其二,大坡垌小坡垌的北面坡地归苏村村民组所有,南面归坑尾村民组所有,周围都没有惠周村委会所有的土地、山林。大坡垌小坡垌跟惠周村委会一点关系的没有。惠周村委会凭什么对此坡地拥有所有权。其实这块的坡地只是1982年农村土地改革之后没有承包到户,其所有权归中卫周村民组集体所有的山林。

三、从连续使用20年的法律规定上看,大坡垌小坡垌坡地的土地所有权隶属于中卫周村民组集体所有,惠周村委会从来没有拥有大坡垌小坡垌坡地土地所有权。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1989〕国土〔籍〕字第73号,以下简称《意见》)第二十一条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

其一、本条保护的是实际使用土地的人。法律条文的标准用语是“连续使用”,当然不包括“连续发包”、“连续承包”。 “连续发包”人当然不是“连续使用”人。因为“连续发包”人没有实际占有土地,实际使用已没有可能,所以“连续发包”人恰恰是没有“连续使用”土地的人,连续使用的人是“连续承包”人。因此,“连续发包人”、“连续承包”人都不能获得土地所有权。

其二、惠周村委会没有连续使用超过20年。惠周村委会从1978年开始聘请专人小量种植几颗荔枝树,1983年后由陈光辉种植此坡地。以后的扩种也是由陈光辉进行的。所以自1983年以来惠周村委会就放弃了对大坡垌小坡垌坡地的使用,因此惠周村委会丧失了获得大坡垌小坡垌坡地土地所有权的机会;

其三、惠周村委会从1978年开始聘请专人小量种植几颗荔枝树,1983年后由陈光辉种植此坡地。这几年不够20年,因此,惠周村委会没有获得大坡垌小坡垌坡地土地所有权。土地的承包权来自于土地的所有权。当然,惠周村委会在没有获得土地所有权的情况下,也没有权利把大坡垌小坡垌坡地土地承包给陈光辉。

其四、中卫周村民组是不会答应别的村民组村民使用大坡垌小坡垌坡地。1983年后由陈光辉种植大坡垌小坡垌坡地,而陈光辉本人就是中卫周村民组村民。陈光辉就是代表中卫周村民组使用土地的。因此,中卫周村民组一直在使用大坡垌小坡垌坡地。

综上所述,大坡垌小坡垌坡地的土地所有权隶属于中卫周村民组集体所有,惠周村委会从来没有拥有大坡垌小坡垌坡地土地所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大坡垌小坡垌的权属争议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因此特向阳春市人民政府提出大坡垌小坡垌的确权申请,请给予公正裁决,判如诉请。

此致

阳春市人民政府

据状人:

    

以上内容由王金和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王金和律师咨询。
王金和律师
王金和律师
帮助过 145人好评:0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号新裕大厦13层A座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王金和
  • 执业律所:广东博浩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401*********415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号新裕大厦13层A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