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房屋现状出售条件需约定清楚
来源:李永强律师
发布时间:2018-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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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张先生向陈姨买了一套二手房。看房时张先生对门厅处的装饰性间隔架很满意,但收楼时却看到间隔架被拆掉了,就问陈姨怎么回事,陈姨说这个间隔架又没卖给你,这是我花了几千元专门做的,凭什么给你。后来问中介公司的人才知道,陈姨对张先生压价有意见,故意这样做的,张先生郁闷不已,只怪订合同时自己没有要求写清楚,哪知道碰到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人。
案例分析:
二手房买卖一般会约定“按现状出售”,但签订合同当天与距离交楼有一定时间,签订合同时的现状是什么样的,如没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实,发生争议后对签订合同时与交房时的房屋状况是否一致就难以作出判断。建议买卖双方、中介公司签署合同前共同对房屋状况进行勘察,在合同中清晰描述房屋状况以及拍照作为合同附件。
建议:购买房屋时买卖双方可将特别约定写于《房屋买卖合同》中,可避免因合同没有约定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注:本文系转载 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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