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晓武律师

卫晓武

律师
服务地区:天津-天津

擅长: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医疗纠纷

离婚双方都不要子女怎么办?

来源:卫晓武律师
发布时间:2015-03-03
人浏览

      子女抚养是父母的义务,亲子关系不因婚姻关系解除而解除。离婚时双方若都不要小孩,这种情况虽然从某种角度而言是可以理解的,但却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实践中,对于这种情形。法院一般做法有两种:

      一、轮流抚养。轮流抚养的前提是得双方协商同意,彼此互补给付抚养费,但大额开支还是双方协商。

      二、判决一方抚养,另一方给付子女抚养费用。法院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对子女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归属一方抚养。

以上内容由卫晓武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卫晓武律师咨询。
卫晓武律师
卫晓武律师
帮助过 361人好评:0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天津市南开区南开学府花园7号别墅天津善智律师事务所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卫晓武
  • 执业律所:天津致信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1201*********399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天津-天津
  • 地  址:
    天津市南开区南开学府花园7号别墅天津善智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