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保险事故负全责,获保险无责赔付24000元
来源:郭志杰律师
发布时间:2014-06-12
人浏览
2013年6月份,本律师代理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委托人为事故肇事方,本来事故双方均有过错,但是为了解决问题,委托人一方自愿担全责,此次事故造成委托人九级伤残,对方为主挂车两幅牌照,两份交强险。事故发生后,多次协商无结果。
本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多方调查,了解到肇事车辆的牌照情况以及投保情况,后以保险公司为单独被告提起诉讼,后经法院调解,被告保险公司赔付24000元。
律师提示:
尽管在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但是对于交强险的无责赔偿限额,仍享有通过诉讼解决的权利,数额虽然不大,但是仍可以减少一部分损失,希望广大车主重视此项权利。
以上内容由郭志杰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郭志杰律师咨询。
郭志杰律师
帮助过 588人好评:19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黄河大街与林荫路交口帝景22号商业楼91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