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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逃逸认定依据

来源:汪军律师
发布时间:202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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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我国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呈上升趋势,一方面是因为车辆的普及,另一方面是因为交通意识的单薄,因此,有些人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第一反应就是赶紧离开。那么大家知道交通事故逃逸认定依据吗?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逃逸认定依据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交通肇事逃逸认定

  1. 交通肇事行为达到“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这是进行认定的前提和基础。

  2. 逃逸中,行为人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交通事故,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

  3. 逃逸目的在于逃避法律追究,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一个重要因素。

  4. 所谓的“逃逸”,指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而不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


  二、事故逃逸的法律规定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院《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另外,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8种情形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以上就是由小编整理收集的有关于交通事故逃逸认定依据的有关知识,根据上文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当遇到相关问题时,我们也能及时解决交通事故逃逸认定依据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别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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