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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债务:父母是否必须为其偿还?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08-25 浏览量:0

子女债务:父母是否必须为其偿还?

如果子女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债务应自己承担,父母就不用偿还。如果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就应当替子女还债。

父母和成年的子女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财产也是独立的。子女欠的债务,父母在法律上根本没有偿还的义务。

但子女欠债没有偿还就死亡的,父母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应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但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不负偿还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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