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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申请解散的条件

来源:邓睿律师
发布时间:2021-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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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公司成立需要一定额度的固定资产,如果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其他原因需要解散公司的时候,要向工商部门提出申请并做好登记工作。公司解散不是想解散就解散,需要具备一些调件。 

 一、公司申请解散的条件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

  2、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

  4、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


  二、公司解散的流程

  1、首先要从成立起清算小组做起,一旦决定公司解散,那么就要在决定解散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起清算小组,清算小组应由股东会议决定,其组成成员可以是公司的股东、高管或者其他专业人员。如果公司超过十五日仍没有成立起清算小组的,那么债权人就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指定专业的清算人员进行清算工作。由司法机关责令解散的公司,清算小组由有关部门组织公司股东以及专业清算人员进行清算工作。

  2、清算小组成立后,按照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对债权人发告知通告,使债权人及时知晓公司决定破产的事实,向清算小组申报债权,逾期债权无效。

  3、清算工作完成后,将清算报告提交给法律机关确认,然后上报相关登记部门,公司注销完成。并在公司归属地通过媒体等方式宣布公司正式解散。

  三、公司解散有何影响

  公司解散是否导致公司法人资格的终止因国家而异,英国实行“先算后散”体制,解散即意味着公司法人人格的终止,我国实行“先散后算”的体制,美国、日本和欧洲大陆国家亦然,这种解散并不导致公司法人人格消灭,只是导致清算程序的发生。只有清算完成后,公司的法人人格才消灭。由此可知,在我国,公司解散后,对公司产生如下影响:

  (一)公司进入清算程序。除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外,在其他解散的情形下,公司均需进行清算,通过清算,结束解散公司的既存法律关系,分配剩余财产,从而最终消灭其法人资格。

  (二)公司仍存续,但应停止积极营业活动。在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积极的经营活动,即其活动限于与清算有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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