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的转让
来源:齐冬梅律师
发布时间:201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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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的转让条件:
1、双方应订立书面转让协议;
2、双方向商标局提交转让申请书;
3、经商标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专用权;
4、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相近似地商标,应一并转让;否则,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的,视为放弃转让申请;
5、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
6、转让后,受让人应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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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冬梅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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