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律师郭新军谈 寻衅滋事罪的追诉标准
来源:郭新军律师
发布时间:2012-07-31
人浏览
293条 寻衅滋事案
第三十七条 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以上内容由郭新军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郭新军律师咨询。
郭新军律师
帮助过 3524人好评:33
安阳市平原路红旗渠广场向南二百米路西绿城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