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追诉标准
来源:郭新军律师
发布时间:2012-07-27
人浏览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五十万元以上的。
以上内容由郭新军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郭新军律师咨询。
郭新军律师
帮助过 3524人好评:33
安阳市平原路红旗渠广场向南二百米路西绿城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