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律师谈挂失枪支不报罪的追诉标准
来源:郭新军律师
发布时间:201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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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律师谈挂失枪支不报罪的追诉标准
丢失枪支不报案
第六条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丢失的枪支被他人使用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的;
(二)丢失的枪支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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