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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   

来源:张敬辉律师
发布时间:2014-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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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婚姻法赋予无过错方离婚时所享有的权利,其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均为法律所特定,具体来说,应注意以下问题:
l、必须由无过错一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无过错方没有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不能主动干预、处理。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无过错方是与过错方存在有效婚姻关系的配偶一方。其他人,如子女、无效婚姻、被撤销婚姻中的“配偶”等因一方过错行为受到损害的,不能适用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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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张敬辉
  • 执业律所:北京隽永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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