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与地上权
来源:张敬辉律师
发布时间:2012-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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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与地上权
土地使用权是对国有土地、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直接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而地上权是传统民法中的概念,它是指因修筑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属于土地他项权利的范畴。二者既有一定的联系,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别。使用权与地上权都是一种在他人所有的土地上设定的权利即他物权;他们与土地所有权相比较,都受一定的限制;他们是为土地的充分利用而设定的权利。因此,这些权利都着眼于对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核心在于利用土地,以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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