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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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某某诉云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案

来源:李建明律师
发布时间:201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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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万大奖得而复失!受刺激彩民起诉体彩中心!


【案情概要】

2002年12月11日,江苏人任某某在昆明市南坝路4号购买了5张第02095期云南省体育彩票(6+1),其中一注的号码为456787+9,

在当晚22:15电视首播时,特等奖的号码是456787+9,恰好和任某某所买的其中一注彩号完全相同。任某某在电视机前看到这一结果,喜出望外、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真的中了特等奖500万元!仔细看了好几遍,没错,我中了500万元!!任某某狂喜……

可是当晚23:05电视重播时,特等奖的号码变成了881088+5,同时发布公告:由于云南电视台的工作失误,首播时的特等奖的号码无效!任某某无论如何也不能理解和接受这样的解释和结果……第二天,体彩中心在《春城晚报》、《都市时报》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告,对错播号码予以更正。

认为自己中了500万元大奖的任某某持所买彩票要求体彩中心按首播时播出的456787+9兑现特特奖时,遭到了体彩中心的拒绝。


【一审诉讼争锋】

任某某一纸诉状将云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认02095期特等奖中奖号为456787+9。

体彩中心在辩论时坚持这样的观点:“只是一次错播,当发现错误后,体彩中心已经进行了及时的公告更正,并向上诉人和广大彩民作了解释、道歉,所以体彩中心没有过错”。

原告代理人李建明认为:在被上诉人出具的全部证据中,没有任何一份证据能够证明2002年12月11日晚上21:50的开奖情况,及开奖号码是881088+5,因为被告提供的公证书上开奖的时间是2002年12月11日晚上20:30,而不是彩票后面注明的21:50,因此,公证书所载的开奖与本案无关,不能证明被上诉人的观点,更不能够证明02095期的开奖号码是881088+5。


【一审判决】

昆明市盘龙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是由于第三人云南电视台的过错,使02095期开奖结果在首播时发生错误,但经法庭查证,该期特等奖的中奖号码是881088+5,而非原告要求确认的中奖号码456787+9。原告的诉请缺乏事实依据,依法不能成立,法院驳回了任某某的诉讼请求。


【二审诉讼争锋】

任某某不服上述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任某某的代理人李建明认为:彩票的开奖应该是现场开奖,现场直播的,不能有时间差,不能在彩民不知道的情况下提前摇出来,更不可能出现误播的情况。中奖号码应该是瞬间产生的,不能有两个号码,只能以第一次摇出来的为准,如果出现摇出两个号码,那体彩中心就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所以中奖的号码应该以电视里第一次播出的为准,即是456787+9。

被上诉人体彩中心在辩论时坚持一审的观点。

【二审判决】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彩票属于射幸合同,所谓射幸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支付的代价所获得的只是一个机会,也就是说彩民交付价款取得彩票,但能否中奖,则取决于偶然情况的发生,相对于参加“6+1”体彩玩法的彩民来说,每注彩票都有一千万分之一的特等奖中奖机会,也就是说购买的彩票是否中奖,中何等奖具有不确定性。由于体育彩票的一方当事人是特定的有权销售彩票的机构,另一方是分散的,不特定的众多彩民,故销售机构应严格按其承诺的开奖规则,公开、公平、透明地产生中奖号码,并将这一“偶然情况”的发生结果通过一定的方式告知市民。

  法院认为:作为被上述人在公布中奖号码过程中出现差错,对于热心于彩票的彩民,特别是上述人来说产生刺激和影响是勿庸置疑的,但这一影响与中奖结果不是同一法律关系,本案中法院不予审理。

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


【点评】----原告任某某的诉讼代理人  李建明

1、博彩的实质依然是赌博,虽然不同的博彩有不同的游戏规则,但是,任何一次摇奖只可能产生一个特等奖号码,否则,就有重大作弊之嫌。

2、任何一次摇奖产生一个特等奖号码,一旦产生就具有特定性、不变性、唯一性,所以,无论是电视摇奖、开奖现场直播,还是电视摇奖、开奖现场录像重播、转播,观众看到的结果是完全一摸一样的,唯一是不同只是看到的时间点有所不同而已,正如一场足球比赛,亲临赛场的观众和十天以后看重播的观众,他们看到的结果是完全一样的。

3、本案中体彩中心认为是“错播”的观点和解释,即违反常识、也违反博彩的基本逻辑、还缺乏足够的证据,法院的支持难以令人信服。

【法律文书】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民书判决书

(2003)盘法民三初字第692号


【媒体报道】新华网云南频道 (2004-04-12)  

【撰稿】云南律晟律师事务所 李建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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